武进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7.0)
一、招标条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
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复,武发改复【
批复,武发改复【 2023 】
】 303 号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建
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国有资金: 100.00% ,私有资金: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
资
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 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
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
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高新区
2.1.2 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武进区前黄镇、礼嘉镇,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和附属工程。其中:南湖路(常武路 - 夏城
路)工程起于常武路,向东上跨永安河后,终于夏城路,全长约 1.36 千米,宽 40 米,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实施常武路至永
安河西段,道路长约 1.0km ;二期实施永安河西至夏城路段,道路长约 0.36m ,其中跨永安河拟建一座三跨 13m+16m+13m 桥
梁。工程随道路同步实施各类管线、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道路照明、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两侧地块围墙退道
路红线各 15m 。
2.1.3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中心审核。
2.1.4 服务期要求: 40 日历天,其中: 15 日历天提供设计方案; 15 日历天提供初步设计成果资料(含初步设计概算); 10 日历
天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
2.2 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以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监控等)、道路照明、
景观绿化(含道路红线至地块围墙线范围)等附属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其他相关服务等
完成招标人要求设计的所有内容(不含深基坑支护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
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序号
标段
标段内容
内容
估算价
估算价
投标人资质类别
投标人资质类别、
、等级
等级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1
武进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设计
141 万元
一、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3 、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且市政工程设计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
4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且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桥梁工
程)乙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
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
注:
(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在联合体中负责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在联合体中负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工作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
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
以联合体名
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5)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
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5 个
个,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8) 投标人已满足上表
投标人已满足上表 1 、
、 2 、
、 3 、
、 4 中任意一条相应资质要求的,不得再组成联合体投标。
中任意一条相应资质要求的,不得再组成联合体投标。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4 日 9 时 00 分至投标截止日前;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以登录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 (网址: 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进行
招标文件(图纸)的下载、招投标答疑。
五、投标截止时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方法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环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环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海湖路特
常州市武进区海湖路特 1 号
号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天豪大厦
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天豪大厦
邮 编: 213161 邮 编: 213161
联系人: 陈玲芳
陈玲芳 联系人:杨小瑜、周德娟
杨小瑜、周德娟
电 话: 0519-86220067 电 话: 0519-86310937
传 真: 0519-86220067 传 真: 0519-86310937
电子邮箱: 504497607@qq.com 电子邮箱: 493823775@qq.com
2024 年
年 1 月
月 24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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