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概况 宝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系统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4-26 | ||||||||||
2、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系统维保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9,3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930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采购内容:包含所列智能电子警察、智能卡口、智能信号灯、智能人像抓拍、平台服务器、拼接屏、智能云存储、空调等后台中心设备系统提供的更换、维修、保养、调试等全系列服务。(具体服务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限:3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一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 |
文章推荐: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黄埔研究院建设项目水电安装工程(三标段)专业分包项目设备材料履约采购项目公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黄埔研究院建设项目水电安装工程(三标段)专业分包项目燃气设施安装调试服务项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