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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城西教育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弱电智能化工程(标段二)履约谈判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 2024-08-29

1.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LY-2024-3974

项目名称

张店区城西教育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弱电智能化工程标段二履约谈判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

山东淄博

采购人

山东通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工程/货物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

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工期/计划供货期

30日历天/30日历天,具体供货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中标项目资金100%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我公司已承接张店区城西教育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根据项目整体进度,现需进行工程劳务和设备采购供应商进行选拔。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2个包件,采购范围如下

包件1:工程劳务

项目所需的多功能报告厅建设劳务、数字会议室系统建设劳务、视频调度及LED发布系统建设劳务、路障防撞挡车系统建设劳务、安保控制室系统建设劳务、不间断供电备份系统建设劳务、4K录直播系统建设劳务、多媒体智慧教学设备建设劳务等。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要求为准。

包件2:设备采购

项目所需的多功能报告厅设备、数字会议室设备、视频调度及LED发布设备、路障防撞挡车设备、安保控制室设备、不间断供电备份系统设备、4K录直播系统设备、多媒体智慧教学设备等,具体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对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包件1:工程劳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包件2:设备采购

供应商为拟采购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绩要求

包件1:供应商近三年(2021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施工业绩。

包件2:供应商3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所投产品的设备销售业绩。(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财务要求

/

信誉要求

所有包件: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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