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川0116执4439号
本院定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0月12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
起拍价:439万元 | 保证金:80万元 | 加价幅度:2万元 |
财产所在位置 | 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麓山大道二段19号附4号32栋-1-3层1号 | |
不动产登记权证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0)成天不动产权第0039019号 | |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 成都卧波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4)川0116执4439号 | |
权利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
规划用途 | 住宅 | |
建筑面积(㎡) | 369.15平方米 | |
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 总3层 | |
所在楼层 | 第-1-3层 | |
是否腾空 | 否,由法院负责交付 | |
设定抵押情况 | 有 | |
是否有人居住 | 有 | |
水电气及物业费用情况 | 不详(具体情况买受人可自行到物业处核实。若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义务人承担。)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对上述房屋进行评估,上述房屋的评估最终价格为6 270 136元。网络询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税、费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需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退税材料交至本院,逾期未提交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管理部门自行查询。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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