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东街道毛店集聚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一标段智能设备安装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乌市双江湖小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内容
1.工程名称:江东街道毛店集聚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一标段智能设备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江东街道毛店区块,环城南路以南,南洲路以西;
3.预算价:305253.20元;
4.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60日历天 ;
5.工程内容: 本工程为江东街道毛店集聚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一标段智能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环城南路以南支路、毛店路、明珠路三条道路,范围为环城南路以南支路,桩号为K0+000~K0+445;毛店路,桩号为K0+000~K0+365;明珠路,桩号为K0+111~K0+465。内容包括施工图纸中标段范围内的视频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信号灯、信号控制系统等交通智能化设施 ;
6.招标范围: 江东街道毛店集聚区配套道路工程(一期)一标段智能设备安装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纸中标段范围及提供清单内交通安全智能化设施及信号灯、治安监控等交通智能化设施,具体详见预算文件及图纸 。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该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5.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
文章推荐:
玉林市香辛料产业园项目一区块三标段、二区块一标段、二区块三标段、三区块一标段、三区块二标段、四区块四标段、四区块六标段、四区块十三标段、四区块十四标段、五区块三标段工程分包-公开招标项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