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信阳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第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4-119 | |||||||||||||||
2、项目名称:信阳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第一批)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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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A包:L3+级多功能自动驾驶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仿真测试实训平台、智能路侧融合套件、移动路侧交通信号装置、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平台、智能网联汽车软件调测工作站、智能网联汽车装调工具台、智能网联汽车标定工具套件、新能源动力电池考核实操实训装置、新能源驱动电机考核实操实训装置、新能源驱动电机考核实操实训装置配套工具、新能源车直流电动机及控制技术实训装置等设备的购置、安装及调试;B包:物联网安装调试与运维技能等级培训考核平台、智联网工程应用实训平台、智联网项目创业实训平台、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系统3.0、电脑、物联网实训工作台等设备的购置、安装及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设备技术参数与要求。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5.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4.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七、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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