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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物联网平台模块开发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 2024-12-02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物联网平台模块开发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项目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随着近年来集团高速硬件设备的增多,如何增强设备远程控制管理和统一信息发布成为了一大难题,为提升道路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更好地管控目前以及未来预计新增地干线、路侧、互通路段等的硬件设备,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后简称 之江智能 ),拟搭建一项用于管理和控制物联网设备的软件系统,即物联网平台。 本次项目是为了做好物联网平台,对部分功能模块进行采购,本次项目涉及:平台对接设备、设备接入平台、平台对接平台以及设备应用接口,这些方面相关的接入方式及接入协议扩展,以及部分设备的接入测试、实施工作 采购控制价 83.93 万元,计划工期 45 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项目建设任务 涉及平台对接设备、设备接入平台、平台对接平台以及设备应用接口,这些方面相关的接入方式及接入协议扩展,以及部分设备的接入测试、实施工作。

3、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20 日。

4、项目服务要求: 按要求完成采购范围内业务系统的功能工作。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实施项目未发生纠纷或未存在不良记录。

(2)业绩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项目开发经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 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案由(供应商选择 单位行贿 ,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 行贿 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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