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酉阳分公司I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2025年酉阳分公司I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酉阳分
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
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5年酉阳分公司ICT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TC249DQG7/CQYD20240501953。
1.3 项目采购内容及限价:
采购内容
单
位
预
估
数
量
不含
税单
价最
高限
价
(元
)
合
同
有
期
对分公司雪亮工程ICT项目进行维保,主要工作内容包含:①前端感知设备1523台的
维修维保:其中包含治安枪机693台、治安球机396台、全结构化球机183台、微卡口
102台、智能相码微热点10台、人脸卡口134台、高空瞭望5台设备维修维保;②智能机箱
设备的维修维保;③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的设备维修维保:交通信号控制机5台,车行信
号灯、倒计时器、电子警察抓拍、违停抓拍球型摄像机等309套的设备维修维保;④后端
机房配套设备的维修维保;⑤项目集成软件设备的维保维护
月
1
2
2217
0.00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一
年
1.4 限价说明: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上表。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 服务地点:酉阳县。
1.7 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1.8 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信息化支撑系统维保服务(二采外)
项
1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
如下:
2.1 基本要求: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
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
主体资格证扫描件。)
2.2 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份2021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应答人签订的合同作为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均须包含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或集成或维保工作,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
于14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
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
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既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
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
,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
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 人员要求:应答人承诺中选后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5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维护人员4人。
应答人须提供服务团队及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
1.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承诺书,涉及资质证书的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应答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3.应答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应答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
涵盖2024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
4.如提供的人员社保为第三方公司代缴,须提供应答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代缴协议扫描件
,该代缴协议内容须包括:应答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名称;协议双方的签章。
2.4 企业资质:提供本项目维保视频监控系统及储存系统的原厂(海康威视)出具的售后技术服务
授权书。(格式自拟)(提供有效授权书扫描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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