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信息
青岛维客运海城购物中心停车场智能化改造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岛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平台( https://www.qdygcg.com/)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 5 年 1 月 27 日 10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文件中带 ★ 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不得有负偏离, 否则 按明显不符合 采购 要求,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无效。
带 ※ 标注的产品为供应商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供应商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 名称 : 青岛维客运海城购物中心停车场智能化改造。
1.2采购人: 青岛静态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3采购服务机构: /
1.4资金 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 预算金额为 ¥ 58288.46 元 。
1.5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 青岛阳光采购平台, https://www.qdygcg.com/。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青岛维客运海城购物中心停车场 , 位于青岛 西海岸新区香江路 127号 , 设置总车位 225个,其中地下车位160个(一层),地面车位65个。 智能化 改造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2.1.1 利用原道闸,增设出入口抓拍相机(利旧),接入静态交通停车收费管理平台;
2.1.2 增设出入口 LED显示屏,显示车辆余位及收费信息;
2.1.3 增设无人值守机及车道相机,实现远程监控、呼叫及对讲;
2.1.4 增设道闸相机匹配的交换机、刻录机、硬盘等存储设备;
2.1.5 更换道闸收费服务器,接入静态交通收费管理平台;
具体以招标人要求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三 项目需求 工程量清单。
★ 说明:招标人 有权根据 实际情况 对 采购 范围的内容进行增减,包括增加或取消部分 工作 内容 , 中标人 相应的报价亦从合同价中 调整 , 中标人 无条件配合 招标人 做好 相关 工作,不得因此向 招标人 提出 任何因调整 施工范围 而产生的 任何管理费、利润 及 其它所有费用索赔或补偿等一切要求 , 且中标人亦需做好 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 一切照管、方便、配合、协调(包含现场堆放材料、水电供应、各类临时设施之使用、垂直运输、现场保安及其它所需工作)等工作 。
2.2付款要求:
(1) 签订合同 , 施工完成 , 验收合格 后付款至 合同暂定金额的 80% ;
(2) 结算审核完成付款至 结算审定值的 97%, 在支付工程结算款 97%时 成交供应商需 提供全额尾款发票(包含质保金发票) ;
(3) 质保金:竣工结算 值 的 3%, 项目 无 任何 质量问题且 中标人 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前提下,保修期 满 3 年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将余下的 款项 (扣除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管理费)无息一次性 支付。
★ 说明: 招标人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使用承兑汇票,投标人应予无条件接受 。
(4) 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 1)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 2)其他采购人要求的付款资料 。
(5) 采购人不承担因成交供应商提供资料不全 或不符合要求 而导致未按期 完成结算及 付款 等 的违约责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基本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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