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维客运海城购物中心停车场智能化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岛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1 月 27日 10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有负偏离,否则按明显不符合采购要求,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无效。
带※标注的产品为供应商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供应商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青岛维客运海城购物中心停车场智能化改造。
1.2采购人:青岛静态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3采购服务机构:/
1.4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为¥58288.46元。
1.5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青岛维客运海城购物中心停车场,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香江路127号,设置总车位225个,其中地下车位160个(一层),地面车位65个。智能化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2.1.1利用原道闸,增设出入口抓拍相机(利旧),接入静态交通停车收费管理平台;
2.1.2增设出入口LED显示屏,显示车辆余位及收费信息;
2.1.3增设无人值守机及车道相机,实现远程监控、呼叫及对讲;
2.1.4增设道闸相机匹配的交换机、刻录机、硬盘等存储设备;
2.1.5更换道闸收费服务器,接入静态交通收费管理平台;
具体以招标人要求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三 项目需求 工程量清单。
★说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范围的内容进行增减,包括增加或取消部分工作内容,中标人相应的报价亦从合同价中调整,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工作,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因调整施工范围而产生的任何管理费、利润及其它所有费用索赔或补偿等一切要求,且中标人亦需做好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照管、方便、配合、协调(包含现场堆放材料、水电供应、各类临时设施之使用、垂直运输、现场保安及其它所需工作)等工作。
2.2付款要求:
(1)签订合同,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暂定金额的80%;
(2)结算审核完成付款至结算审定值的97%,在支付工程结算款97%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全额尾款发票(包含质保金发票);
(3)质保金:竣工结算值的3%,项目无任何质量问题且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前提下,保修期满 3 年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将余下的款项(扣除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管理费)无息一次性支付。
★说明:招标人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使用承兑汇票,投标人应予无条件接受。
(4)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1)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其他采购人要求的付款资料。
(5)采购人不承担因成交供应商提供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未按期完成结算及付款等的违约责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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