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YJFB2024006
二、项目名称: 叶集经济开发区园区部分市政道路电子监控设施(第一批)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达城建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集中示范园区大华山东路
成交金额:肆拾柒万柒仟元整(¥ 47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 名称: 叶集经济开发区园区部分市政道路电子监控设施(第一批)工程 施工范围: 本项目位于叶集经济开发区园区内,本次增设纬二路(金柏路)与经二路(紫荆路)、经五路(金桂路)交叉两个路口智能交通设施,本次招标施工内容包含电子警察系统、信号控制系统设备、杆件、线缆等采购及安装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图纸及与之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等 。 施工工期: 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鹏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 1342022202303395)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洪秀娟 沈丽霞 余洋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西路安丰大厦404室,联系电话:0564-393709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六安市叶集区香樟大道与中至信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 0564-2711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建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西路安丰大厦 404室
联系方式: 0564-3937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 先生、阚工
电 话: 0564-2711507 、 0564-3937098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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