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两所学校内配项目所需专业教室及教学仪器项目设备履约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 SDGS-LY-2024-5557 | ||
2024-11-19 | 2024-11-21 |
1.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4-5557 | 项目名称 | 青岛市两所学校内配项目所需专业教室及教学仪器项目设备履约采购项目 |
青岛 | 采购人 | 山东高速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供货期 | 30日历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中标项目资金,100% |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 两所学校小学、初中、高中教室、实验室、仪器室等所需室内设施和教学仪器器材等采购,包含学生课桌椅、教师桌椅、实验仪器、实验材料等。 |
2.2采购范围 | 本项目为两所学校所需专业教室及教学仪器项目设备履约采购,主要包括学生课凳、学生课桌椅、学生实验桌、教师演示台、钢琴、模型、标本、乐器、实验器材、体育器材等。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次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12个月。 |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自承担过至少1项与所投标段类似的业绩(包含学生课凳、学生课桌椅)。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5)在近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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